⑴ 高等教育评估的本质观 (是什么?)
高等教育评估是以高等教育为对象,依据教育目标,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评估技术和手段,系统地收集信息,并对其教育效果给予价值判断,为优化教育提供决策依据的过程。即根据一定的标准,运用科学可行的方法,对教育的要素、过程和效果进行价值判断的活动。
所谓价值判断,就是在事实描述的基础上,根据评估者的需要和愿望,对客观事物做出评判。有时也将评估称为评价,实际上,评估与评价没有本质的区别,二者都是对事物或人物社会价值的判断。对涉及因素较多、复杂程度较高的事物或人物进行估量性评价时,多称为评估,与此相对的一般被称为评价。
⑵ 高等教育评估的目的观(干什么?) 根据目的的不同,高等教育评估分为“形成性评估”和“总结性评估”两种类型:形成性评估的目的是诊断教育方案或计划、教育过程与活动中存在的问题,为正在进行的教育活动提供反馈信息,以提高教育活动质量。一般不对评估对象的优良程度进行等级鉴定。教师发调查表征求学生对自己教学的意见,就属于形成性评估。总结性评估是在教育活动发生后关于教育效果的判断。一般要对评估对象的优良程度进行等级鉴定,并与教育资源分配决策相联系。 ⑶ 高等教育评估的价值观(有何作用?) Ø 增强学校主动适应社会需要的能力,发挥社会对学校教育的监督作用——主要目的; Ø 为学校改进工作、深化改革提供依据,为教育主管部门改善宏观管理提供依据——基本任务; Ø 主要由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是国家对高等学校实行监督的重要形式,注重体现政府意志——组织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