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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被评为2018年度陕西省教育事业统计先进单位

发布日期:2019-01-14     文章来源:    点击:

近日,陕西省教育厅印发《关于表彰2018年度全省教育事业统计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陕教〔2019〕11号),对全省32个教育事业统计工作先进单位、48位教育事业统计工作先进个人进行表彰。我校获评“2018年陕西省教育事业统计先进单位”,发展规划处孟凡静、何瑞获评“2018年陕西省教育事业统计先进个人”。

一直以来,我校高度重视教育事业统计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教育统计管理规定》,以及《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实施方案》有关要求,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各相关单位、部门通力协作的统计工作机制,高质高效完成了上级部门和地方政府部署的各级各类统计工作,为陕西省教育事业发展提供了科学有效的决策依据。在以后的工作中,我校将继续全面贯彻落实《教育统计管理规定》,深入推进学校教育统计管理体制改革,不断提高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为全省教育事业快速发展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