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作为新中国第一个关于教育评价系统性改革的文件和指导新时代深化教育评价改革的纲领性文件,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我国教育评价改革的指导思想、主要原则、改革目标和核心任务,构建了深化教育评价改革的系统性框架。为贯彻落实《总体方案》,按照教育部相关部署和要求,结合学校深化教育评价改革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高等教育规律,结合学校“双一流”建设、“十四五”规划和中长期改革发展战略目标,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制度创新为关键抓手,系统性推进教育评价改革,优化学校教育供给侧结构,充分激发人才创新创造活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基本原则
坚持立德树人。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充分发挥教育评价的指挥棒作用,引导确立科学的育人目标,确保教育正确发展方向。
坚持问题导向。从学校教育评价实践中遇到的、广大师生员工关心的、与教师和学生切身利益相关的根本问题入手,破立并举,推进教育评价关键领域改革取得实质性突破。
坚持质量为先。锚定学校教育高质量发展。稳住大盘,优化现有教育评价资源使用,通渠开口,统筹协调完善各级各类评价体系,实现更加系统、合理和多元的评价。
坚持科学有效。实施分类评价,突出品德、能力和业绩评价。改进结果评价,强化过程评价,探索增值评价,健全综合评价。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提高教育评价的科学性、专业性、客观性。
坚持特色优势。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发展道路,充分发挥吉林大学自身特色和优势,扎根中国、融通中外,立足时代、面向未来。
三、改革目标
经过5至10年努力,学校立德树人落实机制更加完善,引导教师潜心育人,鼓励其面向世界科技前沿和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培养高素质人才、产出高质量科研成果、做出高水平贡献的评价制度更加健全,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评价办法更加多元,学校人尽其才、德才并举、选人用人的方式更加科学。到2035年,基本形成富有时代特征、彰显中国特色、具备吉林大学特点,有效推动学校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教育评价体系。
四、组织领导
成立吉林大学教育评价改革工作组(专班)。工作组负责组织协调和推进落实学校教育评价改革各项任务;由校长任组长,主管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党委办公室、纪委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党委学生工作部、校长办公室、发展规划处、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教务处、科研院、社会科学处、人力资源处(党委教师工作部)、人才工作办公室、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财务处、资产管理处、后勤处、保卫处、政策与法规办公室、校友和基金工作办公室、考试中心、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与服务中心、国际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工会、团委、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自然科学学报编辑部、社会科学学报编辑部、体育学院、艺术学院等相关单位专门负责人构成。
工作组办公室设在政策与法规办公室,负责学校教育评价改革日常工作。
五、工作任务
(一)开展《总体方案》学习研讨,加大培训宣传力度
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针对《总体方案》、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组织开展全校范围的学习研讨和交流,并进行专题培训。加大对科学教育理念和改革政策的宣传解读力度,注重把握舆论导向,努力营造改革良好氛围,使全校师生员工从上到下凝聚改革共识。
(二)全面对标对表《总体方案》,完善改革工作清单
全面清理学校相关规范性文件,坚决把与《总体方案》精神不一致的各种做法、规定找出来,作为改革事项;对于《总体方案》负面清单提出的一系列不得、禁止等事项,坚决做到令行禁止。对应《总体方案》的改革任务,制定完善既强化战略高度,又符合学校改革实际的、具有可操作性的教育评价改革工作清单,明确改革举措、时间表和路线图。
(三)健全学校教育评价体系,着力提高教育治理能力
完善并落实立德树人体制机制,从根本上扭转学校教育评价存在的导向不够合理、方法不够科学等问题,完善以潜心育人和高品质科研为导向的教师评价体系、以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为导向的学生评价体系、以品德和能力兼顾为导向的用人选人体系,加快实现学校教育治理能力和水平的全面提升。
(四)积极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及时跟踪监督改革进展
在总结以往教育改革经验和成果的基础上,不断加大改革力度,积极探索更多好经验、好做法。结合实际选择有条件的学院进行改革试点,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对照工作清单,定期跟踪改革进展情况,及时把控方向和纠正问题,总结教育评价改革的成功经验和典型案例,力争形成一批有价值、可借鉴、可宣传推广的改革成果。
六、进度安排
(一)近期进度
1.学习研讨阶段(2021年3月初-3月中旬)
开展校内专题培训,深入学习《总体方案》、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讲话、教育评价改革相关政策文件等,深刻领会《总体方案》的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强化改革理念的宣传引领,准确把握教育评价改革的基本定位和总体部署。
2.明确分工阶段(2021年3月中旬—3月底)
教育评价改革工作组(专班)召开工作推进会,统筹协调学校教育评价改革工作,修改完善《吉林大学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改革工作清单》(附件),进一步明确改革任务、责任分工和时间节点。
3.推进实施阶段(2021年3月下旬—11月底)
按照教育部要求和改革工作清单,在全面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基础上,修订或废止不符合改革负面清单的文件和做法,制定新的配套制度文件。建立按季度跟踪改革进展机制,落地落实各项改革任务,加快完善学校教育评价体系,推进改革取得积极成效。
4.评估深化阶段(2021年11月下旬—12月底)
开展改革系统性评估,对照改革工作清单,从改革任务完成度、推进步骤、进展情况、实施成效等方面进行梳理总结,从源头出发查找问题,提出评估意见,形成自查报告,巩固深化改革经验和成果。
(二)中长期进度
2021—2022年,初步完善吉林大学教育评价制度体系建设;2023—2025年,改革在关键领域实现重要突破;2026—2029年,改革持续稳妥有序推进;2030-2035年,改革取得全面成效。
七、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高度重视
全校上下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入领会学校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工作的重大意义,树立高度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并且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学校对于改革工作的总体部署上来。
(二)统筹兼顾,强化协同
要运用科学方法统筹谋划,加强各领域改革关联性、系统性、可行性研究,注重推动各领域改革相互促进、一体推进,充分发挥改革多领域、多部门、多层次的协同效应,形成改革合力。
(三)加强督查,落地落实
完善监督工作机制,按季度对改革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肃工作纪律,坚持局部服从大局、个人服从组织,对于明确完成时限的改革任务,要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对迟滞改革进程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确保改革落地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