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管办评分离 构建教育公共治理新格局:提高政府效能释放教育活力
发布日期:2015-05-15 文章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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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政府效能释放教育活力
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副院长 曾天山
推进管办评分离,构建政府、学校、社会新型关系,是全面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全面推进依法治教的必然要求,对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第一,准确理解管办评分离的现实意义。政府是教育管理的主体,但在管办评合一体制下,政府把办学兴教的第一责任人变成了唯一责任人,履行全能全责,管理事务过多、过细、过死。为进一步提高政府效能、激发学校办学活力、调动各方面发展教育事业的积极性,需要深入推进管办评分离,厘清政府、学校、社会之间的权责关系,构建三者之间良性互动机制,把握转变政府职能放管结合的核心要义,放活管好,宽进严出,形成学校自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多元共治格局,真正做到该管的管住管好,不该管的不干预,确保既放开放到位又管住管好的有机统一,切实提高公共治理科学化水平。
第二,全面推进管办评分离。按照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一总目标,以落实学校办学主体地位、激发学校办学活力为核心任务,加快健全学校自主发展、自我约束的运行机制;以进一步简政放权、改进管理方式为前提,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以推进科学、规范的教育评价为突破口,建立健全政府、学校、专业机构和社会组织等多元参与的教育评价体系。第一步,推进政校分开,建设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第二步,推进依法行政,形成政事分开、权责明确、统筹协调、规范有序的教育管理体制。第三步,推进依法评价,建立科学、规范、公正的教育评价制度。
第三,科学评价管办评分离。管办评分离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循序渐进,到2020年,基本形成政府依法管理、学校依法自主办学、社会各界依法参与和监督的教育公共治理新格局,为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提供重要制度保障。推进管办评分离成功,政府要承担首要责任,真正实行转变职能,舍得利益,还权于校;学校要承担主要责任,触动利益,让利于民,真正做到开放办学、合作办学;社会要承担重要责任,发挥专业正能量,真正做到支教兴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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