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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与和谐文化相适应的现代大学制度

发布日期:2007-11-07     文章来源:    点击:

构建与和谐文化相适应的现代大学制度,首先必须研究和谐文化、和谐的大学文化及现代大学制度等问题。在此基础上才能真正理解和谐文化与现代大学制度之间的关系。

现代大学制度建设侧重于制度文化建设,究其根本就是从构建和谐大学文化入手来建设现代大学制度。现代大学制度作为一种制度文化,是协调大学与社会、大学与政府、大学与市场、大学之间及大学内部冲突的和谐文化。在和谐文化影响现代大学制度的同时,制度文化对和谐文化中的其他文化又产生反作用,对整个文化的发展具有保障和促进作用。因此,和谐文化与现代大学制度是相互作用、互相促进的。

和谐文化决定着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的方向 文化决定着人们的价值取向,有利于形成社会主义价值观,决定着现代大学制度的方向,现代大学制度依据文化因素的变化而变化。和谐的大学文化是学术与环境的和谐,学术是大学文化中的主导。这种和谐大学文化带动了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保证了高质量的教学科研计划的实施,营造了良好的校园学术文化氛围。和谐的大学文化环境是现代大学制度建立中不可缺少的,对现代大学制度的建立影响深远。

大学治理结构的变异是文化发展的结果。构建一个适应社会发展要求、符合本国实际的大学治理结构是现代大学制度的核心,同时也是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的根本任务。所谓大学治理结构就是指为实现大学所涉管理主体的共同利益目标而作出的必要制度设计,是关于构建大学稳定的管理架构的一种制度性安排。大学治理结构是大学各利益主体现实关系的反映,它是历史的产物,也是文化的产物。大学治理结构作为一定社会历史环境的产物,是大学利益主体相互作用的结果。没有不变的治理结构,也没有适应所有时代的理想治理结构。透过大学治理结构被移植的历史事实,我们不难发现,所有的移植终究都会产生一定的变异,这种变异就是文化的结果,大学治理结构的形成实际上是一个文化的过程。在大学治理结构中,正式规则与文化是互补的,追求卓越的愿望、超越功利的心境、成人之美的胸怀弥补了大学治理中正式制度的天然缺陷,而这种大学理念也只有在与之相容的正式制度下才能存在并得以滋养。大学治理结构的变革是普遍现象,但不管怎么变革,它们都受到原有的大学文化基础、社会文化基础的制约。

大学章程遵循大学理念,彰显和渗透了大学精神。大学章程是学校办学行为的基本法,是大学的“小宪法”,是现代大学制度的载体,也是大学精神的载体。大学章程中一般以序言的形式宣示学校凝聚的现代大学理念和大学精神,突出学校的定位与特色。章程的具体制度设计,学校的组织机构的设置都体现和渗透了现代大学精神的理念。精神文化的渗透,增强了大学章程的感召力和影响力,从而能够更好地发挥对师生员工的激励、教育和引导作用,发挥章程对包括广大校友在内的学校全体人员的情感纽带作用,弘扬大学的优秀传统,树立学校的良好形象。

大学精神是大学制度的灵魂。大学精神是大学思想文化长期影响和熏陶的结果,是文化浸润的结果,没有浓厚的大学文化氛围,就不足以凝聚具有时代特征的大学精神。大学精神与大学制度相辅相成,互为表里,大学制度是大学精神的外在体现。大学精神不但需要弘扬,而且需要培育。大学精神的培育有赖于大学文化的创造和现代大学制度的保障。和谐的大学文化是孕育大学精神的土壤,而大学精神又是大学文化的本质、灵魂和最高体现。

现代大学制度有利于促进和谐文化的形成

制度文化创新是大学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构建和谐大学文化的根本保证。要加强制度文化建设,就必须用制度创新促进文化创新,以制度建设促进和谐文化建设。在制度文化创新过程中,要把政策导向和价值导向有机结合起来,努力创建公平有序、平等竞争、统筹兼顾、协调发展的良好的制度文化平台,以制度规范行为,以制度协调利益,以制度保障和谐。

现代大学制度基本功能的发挥,能够极大地促进和谐大学文化的形成。现代大学制度是符合国家的现行法律法规、符合构建和谐社会要求、符合高等教育发展规律和当前高等教育发展的实际情况,同时也符合全体师生员工需要的制度措施。对内它能够缩小分歧,扩大共识,形成能最大限度地体现、满足和保障师生员工共同利益的制度措施,通过这些制度措施,调整利益格局,协调利益关系,进一步增进校园的和谐。对外它能够协调大学与社会、大学与政府、大学与大学之间及大学内部的各种关系,使其利益达到平衡,从而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 以和谐文化引领现代大学制度的建立

当前,高等教育中存在许多问题,有些问题已经影响高校稳定。制度成为影响大学和谐发展的关键因素。因此,推进现代大学制度建设刻不容缓。 大学是一种社会组织,首先是一个文化组织,其组织主体、组织活动及组织形式都呈现出鲜明的文化特性。其最本质的特征是引领、传播、延续和创造文化,现代大学制度的建设应体现大学组织的文化特性,充分体现大学的文化精神才是现代大学制度建设应有的取向。因此,必须以和谐大学文化引领现代大学制度的构建。

协调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的内部影响因素,即协调成员之间的活动,维持内部系统的正常运转。现代大学制度的构建要“以人为本”,体现出对大学组织的人文关怀,致力于营造开放、自由、协调、宽松的环境,以保障大学的文化传承和文化创造活动。要制订与本校实际情况相适应的大学章程。通过建立大学章程,明确规定大学的办学目标、性质、办学方针、任务、人才培养模式、业务范围、学科专业设置、机构设置、经费筹措、校内各类人员的职责和行为。大学章程一旦实施,大学所有成员都要遵照执行,任何人都无权违“宪”。大学要在认真研究国际上关于大学章程建设的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结合中国国情和校情,加快推进大学章程建设,以带动现代大学制度构建。

协调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的外部影响因素,即协调大学与社会的价值冲突,保障大学的文化地位。主要处理好三方面的关系:第一,平衡大学与政府间的关系。大学要充分发挥大学的社会服务和文化引领功能,争取政府更多的政策支持,接受评估和监督。第二,完善大学与社会间的关系。建立董事会,引入利益相关者参与大学的治理,使大学的决策在诸多利益主体之间寻求一种平衡。通过大学与社会直接建立和谐的利益关系,增强整合社会资源的能力,从社会获取经费、生源、师资等资源,同时将教育产品---毕业生、科研成果等输送给社会“消费”,从而引领文化的发展。第三,规范大学与大学间的竞争关系。规范而有序的竞争是现代大学得以发展的重要动力。大学要善于和同层的竞争伙伴建立合作关系,在竞争中找动力,在合作中求发展。

协调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的综合影响因素,即在现代大学制度建设中实现大学自治、学术自由。“学术自由和大学自治”是现代大学制度“内协调”及“外协调”的集中体现,也是和谐大学文化的集中体现,而最根本的就是要建立现代大学治理结构。大学治理结构是大学制度的核心,构建一个适应社会发展要求、符合本国实际的大学治理结构,是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的根本任务。为此,应进一步理顺校内各种权力关系,明晰和完善学校治理结构;完善“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教授参与、民主管理”的领导制度和管理体制;正确处理好学术权力、行政权力和政治权力的关系,处理好决策、行政和监督之间的关系,处理好校院系三级管理者的责、权、利。“学术自由”是大学组织进行学术活动应普遍遵循的原则,大学的学术自由不仅是一种信念、一种价值,也是一种制度环境。学术自由包括研究自由、教学自由和学习自由三个方面。实现大学自治的根本途径是对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进行规范,以达到利益平衡。(作者系盐城师范学院党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