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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师范大学持续深化教育评价改革

发布日期:2023-06-16     文章来源:陕西省教育厅    点击:

近年来,陕西师范大学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的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着力提升内部治理能力、完善学生培养体系、激发教师创新活力、提高教师教育水平,不断增强办学活力,推进学校高质量发展。

——突出政治引领,持续提升内部治理能力。该校坚持以优化治理体系为导向,健全党委与行政议事决策制度,完善协调运行机制,不断强化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抓班子、带队伍、保落实”工作质效。党委书记和校长担任学校深化教育评价改革领导小组组长,其他常委会委员、校长助理和党委校长办公室主任为成员,强化党委统一领导体制。出台《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的政治建设实施方案》等,构建形成学校党建和思政工作“1+8+X”制度体系,筑牢党建引领事业发展制度基石。规范校级领导班子及成员考核评价工作,强化领导班子及成员在加强思政工作、加强作风建设方面的责任义务。修订《“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出台《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工作实施办法》《重大决策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等,梳理形成决策会议事情清单,完善校院“两级四类”议事规则,清理规范常设性议事协调机构运行,不断提高学校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水平。

——突出五育并举,持续完善学生评价体系。该校通过革新教育理念、构建课程体系、推动教学研究、拓展实践途径,建立五育并举教育体系,全面加快推进新时代本科生、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加强思政课程和“课程思政”建设,积极构建“1+5+N”思政课程矩阵体系,增强育人活力,学校获批教育部“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共同体”。明确教授和各类导师为本科生上课、指导论文和各级各类学生竞赛等职责,凸显人才培养根本。成立陕西师范大学教材建设与管理委员会,全面加强教材建设与管理。将家长、宿舍社区管理者纳入评价体系,发挥其在学生家庭美德、社会公德和行为习惯养成方面的培养和管理作用,形成家校联动的评价体制。建立本科生、研究生综合素质档案,将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学习和实践情况纳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加强过程性评价,设置客观、合理、科学的考评比例,综合评价学生德智体美劳各方面表现,更好地将第一课堂和第二课堂有效衔接,使学生评价更全面、更科学。

——突出绩效评价,持续激发教师创新活力。该校探索构建“2+3+X”评价制度体系,切实引导教师潜心研究、探索创新,培养一流人才、产出一流成果。出台哲学科学与自然科学高质量科研业绩认定办法,构建业绩成果T级认定体系,纵向分为T0—T6共计7个级别,横向哲学社会科学包括7类,自然科学包括9类,实行同行评价与期刊评价、形式评价与内容评价、学校评价和学院评价、个人评价与团队评价相结合机制。修订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构建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探索实施全成本核算管理办法,完善投入产出评价机制,强化绩效导向,不断优化资源配置的制度保障。全面修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办法,实行代表性成果机制,改“必备+选项”模式为“菜单式”;优化分类评价机制,按教师不同类型制定标准,分类发展;完善多元晋升机制,增设校长提名通道,改革特聘人才评审渠道;构建评审监管机制,强化评审过程监管。

——突出师范主责,持续提高教师教育水平。以机构整合效能提升为抓手,将办好师范教育作为第一职责,将培养合格教师作为主要目标,不断做强、做实、做优教师教育。包括,成立教育学部,统筹学校教师教育学科建设、课程与教学研究、学科课程与教学论教师队伍发展;成立教师教育处,负责教师教育办学资源的组织协调、职前职后教育培训规划统筹;成立附属学校管理办公室、对外合作办公室,着力推动附属中学、附属小学、幼儿园建设发展和办学质量提升,推动基础教育资源与教师教育深度融合;成立陕西师范大学教师发展学院(陕西教师发展研究院),着力培养基础教育卓越教师和教育名师大家,强化教师教育研究。深入实施新时代基础教育强师计划、卓越教师培养计划2.0、师范教育协同体制计划等,做实西部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创新与发展联盟,切实服务教师教育尤其是西部和地方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办好继续教育、远程教育,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打造学历非学历教育精品网络资源,打造网络教育的教师教育特色,形成品牌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