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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交通大学以“三个聚焦”着力加强有组织科研

发布日期:2023-10-08     文章来源:教育部    点击:

上海交通大学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深化产教融合、科教融汇,推动科研组织模式改革,集聚力量推进原创性、引领性科技攻关,聚力打造新质生产力,努力为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加快建设世界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聚焦重点领域,强化科研规划布局。围绕国家重大战略,建设“集中攻关区”,实施“大海洋”“大健康”“大信息”等行动计划,构建“科学—工程—产业”的全链条、系统化的科研发展格局。建立“深海重载作业装备”集成攻关大平台,加快推进上海长兴岛海洋装备研究基地和“深远海全天候驻留浮式研究设施”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落地。依托转化医学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上海)与临床医学资源优势,推动基础医学与药物、医疗器械研发、临床及转化应用等研究领域深度融合。加大对集成电路、基础软件、核心元器件等领域的科研攻关力度,积极探索“人工智能+”复合研究方向,不断提升关键核心技术创新能力,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全要素、全产业链、全价值链有效衔接。面向基础研究领域,建立“前沿探索区”。强化李政道研究所、张江高等研究院等研究中心建设,在相关前沿领域集聚优势资源,给予科研人员长期稳定支持和充足探索空间,鼓励长期深耕基础研究,加快培育国际领军人才和团队,努力实现“从0到1”的原创性突破,获批上海市“基础研究特区”。依托多学科优势,建立“科研生态区”。将交叉创新战略作为学校“十四五”期间五项发展战略之一,出台关于实质性促进学科交叉的指导意见,不断促进理工融合、文理交叉、医工医文结合,着力构建多学科协同合作、资源成果共享、组织协调有序的学科交叉发展生态。

聚焦创新发展,完善科研体系建设。探索实施“大科研”行政体系改革,设立纵向横向合作、项目质量管理、学术成果转化等部门,覆盖全口径全链条科研流程,持续提升科研规划、组织、策源、协调与管理能力。系统制定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政策文件,完善全流程贯通的科技成果转化管理服务体系。探索行政审批“负面清单”制度,合并和清理重复性文件和不必要审批事项,不断精简优化办事环节;积极推进科研助理队伍建设,努力为科研人员潜心研究、项目经费规范管理提供坚实保障。推进学校智力、技术优势与社会、市场资源的精准对接,积极实践企业“悬榜”、高校“揭榜”,企业“出题”、高校“答题”的产学研融合基础研究模式。通过与企业共建研发平台,共设产学研前沿探索基金,加快推进中长期前沿科技研究和关键技术攻关。深化与相关行业企业的长期战略合作,围绕能源环境、医疗健康等领域科技前沿,开展研究生校企联合培养,不断提升人才培养与产业发展的契合度。

聚焦提升效能,激发科研队伍活力。出台《关于落实赋予科研管理更大自主权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给予团队负责人在科研经费、人才推荐、技术路线等方面更大的支配权和决策权,充分调动高层次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深化人才评价制度改革,针对不同研究类型和学科特点,优化评价方式,推进跨学院跨学科双聘、成果互认、人才联合培养等改革,探索打造近20个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赛道”,实行代表性成果评价,为不同系列人才提供更加宽广的发展通道,努力营造“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创新生态。面向未来3—10年,实施“交大2030”计划,聚力推动产出一批重大研究成果。设立青年探索基金,鼓励青年学者进军基础前沿高风险、非共识、颠覆性研究,通过计划一次性投入、取消指标性考核等,对长期探索类项目进行滚动支持,构建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工作环境。组织开展“交大之声”前沿交叉学术论坛等活动,为青年学者搭建交流平台,不断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