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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求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的协调与平衡—谈高等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

发布日期:2005-06-01     文章来源:    点击:

    当前,在我国高等教育跨入大众化阶段的同时,高等教育改革也进入了以高等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为主的新的改革时期。随着这一改革的深入,高等学校内部的运行机制和管理构架必须做出调整和改革。面对这一新的要求,高等学校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之一是协调和平衡高等学校内部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的关系。 高等学校作为一个较特殊的社会组织,它的内部权力关系主要由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组成,两种权力都发挥着重要作用,共同推动高等学校的发展。学术权力是大学中的学术人员(专家、学者、教授)所拥有和控制的权力,其权力主体是教学与科研人员,其代表是优秀的教授和由他们组成的团体。学术权力的客体(对象)主要是学术事务、学术活动学术关系。学术权力要实现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大学中的学术标准的贯彻,学术人员赖以生存并为之献身的学术领域或学科的发展,学术人员的学术权益的保证等。在大学中,学术权力实现的程度表明校内学术权力的大小和力量。这种实现程度是通过学术事务、学术活动表现出来的。大学中的行政权力是高等学校的行政机构和人员为实现学校的发展目标,依照一定的规章制度等强制手段去影响和支配学校内部的成员和机构并进行管理的权力。这种行政权力是通过指示、指令、决议等自上而下地实施,要求服从遵守,具有强制性。其主体为大学中的行政机关和行政人员,具体体现为校长、处长、科长的权力。大学中的行政权力的目的是要保证学校各项办学目标的实现。 没有学术权力的大学不能称之为大学。在大学中,学术权力应受到尊重,教授应成为大学发展的决定性力量。而没有行政权力,机构日益复杂庞大的大学就无法正常运转。除学术层次外,大学也需要层级管理,行政管理权力的发挥至关重要,行政管理人员是高等学校这一社会组织的重要力量。所以,在大学中,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缺一不可,但它们又是两种完全不同的力量,在大学的各项事务与活动中,它们会相互渗透,相互影响,相互碰撞,产生冲突与矛盾。矛盾的实质是大学中行政权力的科层制所具有的严谨性、层级性与大学作为一种以学术为目的的社会组织所具有的松散性、自由性之间的矛盾,核心是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的对立。任何国家、任何历史背景下的高等学校,协调与平衡其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的关系对于高等学校的自身顺利健康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高等学校在管理学校各项事务的问题上,是主要依靠学术权力还是主要依靠行政权力,还是将二者有机地结合起来,这是一个较难处理好的问题。 1949年以后,我国高等教育管理体制随全国的大形势也是照搬了“苏联模式”。长期以来,高等学校基本成为政府的附属机构。在学校外部,政府对高等学校的管理以行政权力为主,学校几乎没有独立的办学自主权;在学校内部,管理体制也基本上是上定下行的行政管理模式,行政权力几乎主宰学校的一切事务,学术权力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改革开放至今,尽管我国高等教育改革取得了巨大的进展,但高等学校内部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失衡的现象仍未能得到改变。而近些年来,这一失衡问题显得更加突出,表现为校内行政权力泛化现象严重,已成为高等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之一。 高等学校一直被视为事业单位,并按照党政机关那样给予一定级别。若干年前,对各级各类高等学校基本定为正厅局级(本科学校)和副厅局级(专科学校)两大类。近几年,这一管理模式未见减弱,反而强化,又出现(或曰升格)了一批副部级高等学校。 高等学校的校级领导均由上级党政机关任命和派遣,体现出极强的行政管理色彩。 高等学校也比照党政机关内的构架设置学校内的管理机构,形成科、处、校三级行政管理体系。要求每一级负责人对上一级负责人负责,每一级行政负责人都由校方任命。 高等学校内部行政管理工作趋向“机关化”、“衙门化”。学校管理者用行政管理的逻辑和方法来管理大学,用行政组织方式分配学校各方面的权力,用行政管理手段建立隶属关系和服从关系,使原本作为学术组织的大学,淡化了学术组织的面貌和特色,甚至异化为一个行政组织。 现在,在高等学校的各项活动中最为普遍的现象是,行政权力对学术事务的过分介入,忽视教授、学者对学术事务的管理,学术权力在大学中的地位得不到落实,难以发挥实效作用。大学中的学术组织或成为行政组织的延伸,帮助行使行政职能,或成为虚设,起不到什么作用。高等学校中行政权力的泛化与学术权力的弱化,给我国高等学校的发展带来了严重影响。 首先,官本位思想严重侵蚀高等学校。职权、福利、待遇均与“官位”挂钩,强化了官本位,慢待了教师和科研人员,造成学术人员的思想困惑。现在,为追求实惠的切身利益和自身前途的发展,许多有学术造诣的教师“弃教”入仕当官,放弃了学术前途。更有许多年轻学人,包括博士、硕士,把当官作为自己发展的捷径,希望在仕途上早收名和利。 其次,机构臃肿,人员冗杂,人浮于事。校级干部一大排,处级干部满楼道,科级干部整礼堂的现象较普遍,高等学校中管理机构和管理干部过多的问题没有得到有效遏制。学校行政机关庞大,门难进,事难办,脸难看。处室衙门作风、文牍主义盛行,文山会海常见。近几年,一些学校不顾实际情况和效果,匆匆进行管理结构改革,构建校、院、系三级管理体系,并提出强化院级管理,结果出现新的问题:管理结构上“叠床架屋”,悬空校级管理,带长字的管理干部越来越多,办事效率却越来越低。 第三,行政权力泛化极易导致行政人员用行政管理手段制约学术人员的学术活动,教师的工作压力普遍大于行政人员。教学、科研人员感到权利得不到尊重,意见得不到重视,地位得不到体现。高等学校内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界限模糊,相互交织,造成责任不清,相互越位,不利于高等学校的高效管理和发展。 高等学校行政权力泛化导致后果严重,根本的问题是影响到高等学校的原创力。要充分认识高等学校学术权力的地位和作用,认识到学术权力是激发大学学术人员热情劳动的动力之一。 无视高等学校和其他机构在管理上的差别,过分强调行政权力在高等学校管理中的作用,削弱和淡化学术权力,会影响甚至压抑学术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影响高等学校社会功能的正常发挥,也更谈不上高等学校的民主管理和科学管理。努力做到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的协调与平衡,应该是高等学校内部管理所追求的重要管理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