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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2008年高等学校自主录取将呈现新变化

发布日期:2008-01-07     文章来源:    点击:

记者日前从教育部获悉,2008年进行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的高校由原来的59所扩大到68所,少数特别优秀的考生可不受生源所在地同批次分数线的限制。这意味着高校招生自主权进一步扩大,在创新实践或学科专业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有了更多脱颖而出的机会。

教育部近日出台《关于做好2008年高等学校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2008年有资格进行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的高校在原有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校的基础上,增加了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华北电力大学、东华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华中农业大学、西南财经大学、西南大学、长安大学等9所高校。试点高校自主选拔录取招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其年度本科招生划总数的5%,生源较好的试点高校可适当扩大自主选拔录取人数。

2008年高校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政策还呈现了一些新的变化:一是试点高校在确定参加自主选拔录取测试的生源范围时,将向高中新课程实验区、扎实推进素质教育的地区或中学、在创新实践或学科专业方面表现突出的考生等三个方面适当倾斜。二是有免费师范生招生任务的试点高校,自主选拔录取计划将主要用来招收免费师范生。三是对少数特别优秀的考生,试点高校可以突破原有的考生分数必须达到生源所在地同批次分数线的限制,不拘一格大胆选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