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在这个被称作“近年来中央推出最具雄心的改革计划”中,高等教育改革的侧重点又在哪里呢?
关注点1:社会组织开展教育评估监测深入推进管办评分离,扩大省级政府教育统筹权和学校办学自主权,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强化国家教育督导,委托社会组织开展教育评估监测。健全政府补贴、政府购买服务、助学贷款、基金奖励、捐资激励等制度,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
摘自:《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第42条
关注点2:高校去行政化加快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力度,推动公办事业单位与主管部门理顺关系和去行政化,创造条件,逐步取消学校、科研院所、医院等单位的行政级别。
摘自:《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第15条
关注点3:完善就业失业监测统计,政府帮扶大学生就业创业健全促进就业创业体制机制。增强失业保险制度预防失业、促进就业功能,完善就业失业监测统计制度。
促进以高校毕业生为重点的青年就业和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困难人员、退役军人就业。结合产业升级开发更多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岗位。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更多用于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健全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服务保障机制,提高公务员定向招录和事业单位优先招聘比例。实行激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政策,整合发展国家和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基金。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把未就业的纳入就业见习、技能培训等就业准备活动之中,对有特殊困难的实行全程就业服务。
摘自:《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第43条
关注点4:招生考试相对分离,告别一考定终身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探索招生和考试相对分离、学生考试多次选择、学校依法自主招生、专业机构组织实施、政府宏观管理、社会参与监督的运行机制,从根本上解决一考定终身的弊端。
加快推进职业院校分类招考或注册入学。逐步推行普通高校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综合评价多元录取机制。探索全国统考减少科目、不分文理科、外语等科目社会化考试一年多考。试行普通高校、高职院校、成人高校之间学分转换,拓宽终身学习通道。
摘自:《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第42条
关注点5: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加快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创新高校人才培养机制,促进高校办出特色争创一流。
摘自:《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第42条
关注点6:院士不再终身制整合科技规划和资源,完善政府对基础性、战略性、前沿性科学研究和共性技术研究的支持机制。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依照规定应该开放的一律对社会开放。建立创新调查制度和创新报告制度,构建公开透明的国家科研资源管理和项目评价机制。
改革院士遴选和管理体制,优化学科布局,提高中青年人才比例,实行院士退休和退出制度。
摘自:《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第13条
关注点7:开放教育业领域放宽投资准入。统一内外资法律法规,保持外资政策稳定、透明、可预期。推进金融、教育、文化、医疗等服务业领域有序开放。
摘自:《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第24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