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学校的问题与困境
中国普通高等教育经过了几年的大跃进,终于放慢了近乎疯狂的规模扩张步伐,渐渐关注自身办学质量的问题和效益的危机。“跨越式发展”曾经是许多高校十分热衷的发展战略,如今大多比较“慎言”了。十年前耳熟能详的“内涵式发展”,又有重温的必要。高等教育的危机已经是不争的事实。高等学校的三大基本职能——人才培养、科研开发、社会服务的目标实现和绩效评价,都存在着严重的问题,甚至是危机。
总体上看,中国高等教育的问题主要是两个方面——
一是双重失效向题。即高等教育未能达到社会所企盼的公平的愿景,以及大学内部办学效率严重低劣,日益增长的办学高成本并未带来相应的教育质量的优质和教育服务的更高水准,相反却刺激了校园畸形的高消费。公共经济学与公共管理学都揭示,政府与公共组织、其他非营利组织(第三部门),在缺少制约情况下,必然追求自利性行为,寻求财政预算最大化、组织运行成本支出的最大化(例如组织中的成员享受与组织绩效不相匹配的高收入),甚至权力寻租。
二是办学理念迷惘问题。就是高等教育为谁而办的根本发生了混乱和迷惘,不知道大学是为什么、干什么、怎么办的。具体而言,办学行为出现三个偏差——
第一,离等教育发展的“多多益善”行为。上个世纪90年代初期,有关学者的研究表明,国内高校普遍存在在校生规模偏低,学校办学规模不经济现象,就是说高等教育的资源配置效率低,师生比的学生基数过低,培养成本过高。经历了短短十年,我国高校招生规模以年递增30%以上的速度,迅速实现高等教育大众化,攀升世界大学生规模之最。万人大学在国内各个省市区均有分布。恶性膨胀的办学规模导致校园基础设施的严重供给不足,学校无法为学生提供应有的教育服务和生活服务。新一轮的大学“圈地运动”已经危害了社会利益。
第二,高等教育发展的学术“跨越式繁荣”行为。高校建设片面追求金钱数量的增加,而不是学术为教育服务目标的实现。在几类高校的划分中,处于顶尖的所谓“研究型大学”自然是科研大于教学,甚至将关心教学而科研相对投入不够多,或者是项目课题不多的教育工作者视为水平低能力弱。所以产生了上海交通大学学生心目中的好教师57岁却连副教授都无缘,英年早逝的悲剧。可以说,以培养人才为宗旨的大学精神实际上受到虚假学术泡沫式的“繁荣”的侵害。在名为培养人才最重要,实则获得课题项目最重要,发表论文、专著最光荣的内部激励下,研究型大学的教育质量如何保障?大学无限制的“向上爬”行为,是高等教育不健康环境所致,学术泡沫、学术腐败现象就一定在高等学校泛滥成灾了。
第三,高等学校“公信力劣化”行为。在社会服务方面,高等学校的社会美誉度渐渐丧失。在当前国内高等教育宏观管理体制下,高校存在严重的产权不分,责任不明的组织缺陷。因此,处于自身发展的局部利益,必然寻求政府财政投入的“多多益善”,以及学生收费的巧立名目。教育资源向富人倾斜,向发达地区倾斜,摧眉折腰事权贵的现象十分普遍。在组织内部,校园官僚现象、衙门作风盛行;师资队伍的近亲繁殖导致学术生态恶化;每年招聘职员,校内子女优先,甚至开专门会议形成内部决议。诸如此类的校园众生相,当然无法塑造高等学校的社会美誉度。
大学制度创新的要素市场化价值取向的大学制度创新需要从理念、使命、目标、战略、外部环境、内部条件、运行机制、人力资源政策、教育品牌营销等诸多方面加以运作。需要解决的几个关键问题是:一、大学与政府主管部门的关系——外部环境的一个关键制度因素;二、大学内部的组织制度设计;三、大学与教育消费者一—大学生的关系,即大学品牌营销的目标市场问题。
(一)大学与政府
这个问题既是老生常谈,又是市场经济环境下政府与大学必须面对的严肃问题。长期以来,人们习惯于公立大学属于政府主管。11年前,一位教育管理专家曾痛心疾首地说,我们培养的所谓最好的学生,都是最积极地跑到发达国家打工去了。这个案例说明,是否能够培育出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并非大学单一的要素。
从组织经济学的基本分析来看,大学是否已经是一个完备的组织?既是又不是。大学是独立法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中明确无误。问题是依照现代组织的法人治理结构,当代中国大多数大学尚未成为独立组织,所以当代大学的众多危机和社会的指责,政府实在是难辞其咎的。政府的最好选择就是剪断与大学的母子“脐带”,让大学自己去成长、发育、成熟、强壮。依据公司理论,大学的独立法人资格必须得到确立,不是政府主管部门决定大学是什么、干什么、向何处去;而是大学依据市场和社会,特别是教育消费者的需求,在董事会的监督下,作最有利于自身发展的优势决策。政府在大学组织中是一个重要的投资人,可以派驻党委书记作为董事会的重要成员,行使教育决策权。大学的办学方向应该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规范,一切党政管理都要围绕教育服务的根本任务进行,以满足和实现教育消费者的根本利益为前提。这个问题的解决是大学制度创新的前提和基础。
(二)大学组织设计
作为独立法人的大学,其组织设计应当与公司治理结构有诸多相同和相似。实际上,美国的许多大学校长就是扮演类似于企业CEO的角色,他们通过自己对大学的杰出贡献获得高报酬,实现大学与教育经营者共赢。所以,大学组织制度的设计关键就是委托—代理制度的形成。校长根据高等教育法,学习参考有关公司法的运行规范,依法行使治校权,成为名副其实的大学“公司”的CEO。在此基础上,大学校长普遍形成职业化的队伍,不仅对大学的学术负责(次要责任),更应对教育消费者负责,作为大学教育品牌的第一责任人,全心全意服务教育消费者——学生,进而吸引教育投资人,优化内部管理运行机制,改进资源配置的效率,提高人力资源绩效,实现学校财务运行的良性循环。大学校长的权力主要是教育行政权,而学术权力方面校长不具体领导、管理或者干预,应通过各类学术团体、学术组织自发地运行。
大学内部的组织设计,应当参照营利性组织的做法,走职能化、专业化的道路。大学组织必须顺应互联网时代的战略营销特征,归并功能交叉、责任混乱的部门,以培养人的需要为出发点,策划教育服务的职能目标,控制教育服务的成本,通过发展学生的全面素质,实现教育服务最优化。大学组织的内部设计,要创新一个根本的理念:大学组织不是政府部门的翻版,而是像企业那样独立面向竞争性市场,通过良好的教育服务品质,通过有效的教育品牌塑造和营销,获得办学的竞争优势的。大学组织的一切设计都要为了自身实现可持续发展服务,而不是为了造就另一种政府官僚——庞大的校内职员队伍。在大学组织中,学生的德智体美的发展,不再是两个互相扯皮甚或推诿的体系的分工负责,而是一个不可分割的体系。党委工作通过校长执行体系得到更有效的贯彻执行。学院基层管理通过双重委托—代理方式得到进一步改进。同时,大学组织必须学习吸收学习型组织的运行理念,在全球化的浪潮中保持开放的架构,更好地实现组织内外部的信息沟通、交流、分享和互动;使得大学保持一种活力和运行渠道的畅通。大学组织的内部架构是一个复杂的组织设计问题,需要通过分析大学的外部环境和内部条件,明确大学之定位,确立大学的办学目标,制定大学的发展战略,寻找大学办学目标实现的战术、方法、措施、手段,执行达到办学要求的行动,从而实现大学的办学使命,赢得办学的竞争优势、社会美誉度和教育品牌效益。而做到这一切,其先决因素是大学的“上帝”——作为教育消费者的大学生。
(三)大学与教育消费者的关系,大学品牌营销的目标市场
大学生在校园里是什么样的角色?这个问题长期以来被严重忽视。大学制度创新要面对这一核心问题,明确一个理念:学生是大学存在的依据,是决定大学生死存亡的上帝,用营销学的术语就是大学的“目标市场”。 处理大学与学生关系有三个主要方面: 一是大学教育的核心价值应体现学生作为教育消费者的满足与满意。满足是指学生获得了自己应当获得的教育服务量,比如支付了5000元的学费之后,一年的学业是让学生充实的、饱满的、达到规定的教学目标。而满意则是更高的要求,学生是否觉得在此大学的学习比其他同类学校的学习成效更好,在本校是否获得了额外的发展提高,有一种校园文化激励自己追求成功的梦想,等等。一所优秀的大学应当追求学生教育消费的“满意”价值实现。
学生与大学的关系是一个互动的双重关系。一方面,学生的教育服务权力应当得到尊重,意愿应当获得满足;另一方面,学生也是大学的“产品”,是通过大学教育改变了个人的知识、能力、非智力因素,获得了更多的服务社会、实现个人价值的就业者群体;学生的综合素质的状态实际上代表了大学的教育质量。大学的办学质量标准,又是越来越获得国际化的认同的,面临国际化的检验。 二是大学内部运行应当尊重和实现学生的参与。长期以来,人们崇尚教授治校。准确地说教授治校获得的辉煌成效离不开莘莘学子的参与。在大学制度创新体系中,学校董事会应当有学生代表的席位;作为执行系统的校长领导的校务委员会应当有学生(本科生、研究生、留学生)的代表名额;学校教育质量评价领域应当有各个学科、年级和不同性别的学生成员;学校重大决策的出台应当广泛求得学生的呼声,学校社会化服务的质量监控应当主要由学生担当。总之,制度化保证学生的教育消费权,是大学取得办学成功的关键一步。三是强化“瞻前顾后”的学生文化。所谓瞻前顾后,是指确立一种终身化的服务学生体系。“瞻前”是将大学生的教育营销拓展到潜在求学者的群体——广大中学生,通过大学品牌的有力展示和深入传递,吸引优秀学生的眼球。这是一种主动的教育营销战略,旨在传播优秀的大学文化,赢得社会的认同和关注。“顾后”是树立教育的终身化学习和发展理念,对于学生的毕业发展提供关爱和沟通,构建一种富有前瞻性、卓越品质的大学文化、校友文化。学生对于母校的认同是否强烈、是否深厚,取决于学校是否真正以人为本,将学生的终身化发展放在首位。
(四)大学制度创新的战略营销——教育品牌及其塑造 大学组织日益复杂,公共性、公益性与竞争性共存。对于前二者,我们耳熟能详;对于竞争性,我们需要从大学发展的战略性高度,从大学制度创新和核心竞争力的打造的角度加以重视。从制度创新的角度审视大学核心竞争力,就是大学教育品牌的塑造、形成与战略营销问题。大学制度创新的价值取向既然是市场化的,大学内部制度设计的指向必然是以大学长远利益实现为目标的,大学的长远利益就是大学在社区社会、在民族国家、在世界舞台,超越时代限制的存在、成长与进步。具体而言是大学为教育消费者提供了满足满意的服务价值,为大学的投资人创造了长远的利益回报,为社会倡导了一种激动人心的精神产品。大学的长远利益集中体现在大学品牌上。所谓大学的品牌,是大学的社会价值的核心体现,是大学办学传统、服务理念、学校特色、学术精神、校园形象、社会美誉度等抽象产品的具体化、标识化、概念化。大学品牌就是大学中的优质教育资源的显现。面对日趋激烈的竞争,应当通过教育品牌的塑造、维持和发展,实现竞争优势。
从大学制度创新的角度看教育品牌,就是在大学外部环境分析和内部条件分析的基础上,明确自身办学使命,规范办学目标,制定发展战略,策划教育营销,打造教育品牌,创造教育满足满意,获得教育服务的竞争优势,进而实现大学的长远利益。也就是说,大学制度创新的中心任务是教育品牌的塑造、维持和战略营销。大学通过品牌效益实现教育消费者的价值和社会价值,并且为办学者实现长远利益。在国内大学之林,一所大学的品牌形成当然不是成为各个方面的第一。大学品牌的塑造应当是一个扎扎实实埋头苦干的事情,需要动员和发挥校内外的力量和智慧,从制度创新入手,挖掘资源潜力,控制成本扩张;倾听学生呼声,吸取社会批判;学习和借鉴国内外教育品牌建设的经验与教训,规范学校的行为;形成共同的教育服务愿景,走可持续发展的办学道路。
关于大学品牌塑造和核心竞争力培养,需要注意的问题是:教育品牌的形成一定是有市场价值的,打造教育品牌必须与市场化的价值取向相联系。离开了市场经济空谈大学核心竞争力就是试图在不触及现有的妨碍教育创新的大学制度改革的情况下实现所谓的现代化、全球化,是不可能获得成功的。没有立足于教育服务的核心价值理念分析,不从关心学生教育服务需求出发,没有形成起码的办学成本收益意识,却奢谈培养引领世界先进水平的时代精英,也是无法真正展开实践的,更无从获得成功。
实际上,教育品牌不是什么新观念,各类学校都有塑造教育品牌,改进教育服务的使命。一种观点是品牌的市场化塑造只是限于民办学校。在中国的学校教育体系中,无论是公立学校,抑或民办学校,优质教育资源即品牌都是稀缺的;二者的差别在于,公立学校的优质教育资源更加稀缺,品牌塑造的任务更加艰巨。大学品牌塑造同样离不开基础教育中的学校品牌塑造。从理念上看,只有全体学生在大学教育之前都获得了均衡和谐发展,都具有公民的社会责任心、公德心、爱心,都具有振兴中华的梦想,大学教育通过品牌的效应才能够使得学生作为教育消费者实现自己的梦想,传承中华的文化,构建和谐美好的人类未来。(刘经南,陈闻晋。刘经南,武汉大学校长,中国工程院院士;陈闻晋,武汉大学教科院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