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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指导力 推进研究生导师队伍制度化建设

发布日期:2008-03-05     文章来源:    点击:

近年来,高校师生关系不断发生变化。高教大扩招,研究生规模急遽扩大,导师数量也快速增长,同时导师人均指导的研究生也增加了,出现了师生接触减少、关系冷淡,导师指导力式微、导师责任无法落实等状况,甚至研究生和导师发生激烈冲突的极端事件也见诸报端和网络。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中存在的这些问题成为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制约因素。

提升导师指导力至关重要

导师指导力是指导师对研究生的指导能力,也就是学校教育中教师的教育能力。这里使用指导力一词,是强调在研究生阶段的师生关系中,导师主要起着指引、引导的作用,促进研究生的自主发展。

具体来说,导师指导力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指导研究生学习。导师除认真上好自己承的课(只是课程中的一小部分)外,更重要的是帮助、指导研究生根据自己已有的知识储备、实践经历、研究的兴趣和方向等来制订学习计划(也就是培养计划)。研究生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是必要的,更为要紧的是学会学习,能围绕学位论文研究的问题自主地学习需要的知识和研究的方法。二是指导研究生开展科研。要严格训练研究生,让他们遵守学术规范,学习各种研究方法及如何组合运用。这些都需要在参加导师课题或其他科研实际活动中习得。其实完成毕业论文,尤其是博士论文,就是一个完整的科研训练的过程。从选择研究范围到明确选题,从文献综述、辨析问题到确定研究的真问题,从寻找研究的切入视角到选择好研究的方法,从多方思索到提出假设,从调研实验到数据结果的处理,从描述论证到结论的提炼,直到论文的完成,每个环节和过程都需要导师的指点和研究生的实际探索,研究生的独立研究的能力和创新能力也就在其中孕育成长。三是指导研究生学会做人,也就是引导研究生的人格、思想品德的健康发展。

无须赘言,导师的指导力不是天生的,它是在指导研究生的过程中成长起来的,不同发展阶段的导师指导力之高低是不一样的。同时,导师指导力是在对研究生的实际指导中体现出来的,已具备的指导力并不等同于实际的指导力,指导力必须在实际指导过程中体现。因此,要提升指导力,就需营造师生互动的良好环境。

营造和谐互动的师生关系

一般来说,导师与研究生的关系历来是比较密切的,研究生与导师其实是科研共同体,研究生与导师一起开展研究活动和学习,学术上已不是初期大学生的状况,导师与研究生应该互相尊重,尤其是在人格上。

仔细分析新时代研究生与导师的关系变化,可以看到整个教育体制变化后出现的情况。

其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促使教育体制、高校体制进行改革,出现了新的面貌,推进了高教的发展。但市场经济作用力的影响往往使某些教与学变成了经济行为,进而使师生关系成为知识商品交换中的卖方和买方的关系。如果它完全替代、排除师生间的学术关系、伦理上的道义和责任关系,师生作为“经济人”,彼此之间形成只有功利化的经济关系,导师的指导力也以经济的利益多少来体现,就会严重扭曲和恶化师生关系,会给研究生教育带来不良的后果。

现在的问题是我们不可能也不必要否认市场经济的作用,把师生关系完全建立和恢复到以前的状况,在认可师生的“经济人”关系时,仍然要建立和保持学术的伦理的关系。市场经济是法制化的,师生的“经济人”关系也需要明确的法律、法规来规范各自的义务、权利和责任。目前师生关系的许多失范还在于缺乏相应的制度和规范,因此,要研究如何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建立和健全高校科学管理的制度,规范师生关系,在此基础上促进师生的学术、伦理关系的发展。

其二,高校目前形成的教师评价系统,较为注重教师获得的课题和科研成果,教师为了通过考核和提拔晋升,把主要精力投入有高显示度的科研成果上。导师为了有课题经费可带研究生,四处活动争取课题,课题多了需要人手,就组织研究生分头做。这似乎没有什么错。

不过导师压力重,带的研究生又多,导致精力不足,对上课教学、指导研究生学习和撰写论文等成果显示缓慢且不大明显、还需花费很大精力的事,就不够重视,甚至马虎了事或应付推诿。导师对研究生的指导力得不到体现,影响了培养的质量。

笔者曾在研究生规模发展的高峰时(2002年-2003年)就研究生培养质量问题对分布在全国的10所大学的近2700名研究生作了问卷调查。其中对导师指导程度(质量)的反映是导师每次进行指导时是认真负责的,研究生接受指导是有收获的。但指导频数基本上半个月一次,研究生普遍认为与导师接触较少。他们从导师的角度分析,认为繁忙的行政管理工作、沉重的科研压力、频繁的学术交流等三方面的原因影响了导师指导的时间。需要说明的是,这是问卷调查反映出的较为普遍的情况,而每个导师的责任心如何还是起很大作用的。即使忙,对研究生负责的导师还是会同学生形成密切的师生关系,虽指导的时间不多,但悉心精到的指导会使研究生得到良好的发展。

推进教师发展的制度化建设

目前国际上推行的“教师发展”(FacultyDevelopment),与我们常说的“大学教师培训”有所不同,它强调大学所有教师都有不断提高自己的素质、发展职业能力的职责,应当自主地发展教师的专业化水平。教师发展不只是在职培训,还包括聘任、续聘、培训、晋升、任职待遇以及解聘、辞退等一系列的规章制度的组合,衔接了聘用、使用、培训三个过程。从发达国家的大学教师招聘制度及实施的程序来看,由于管理规范,首先保证了入职教师的基本素质,加上入职后的多重考核制度、晋升制度等,激发了教师的上进心,教师能够自觉审视自己的工作,并根据自己的发展目标,主动提高专业水平。所以不少国家政府并没有规定一套高校教师培训的体系、途径、内容,给教师的自由度很大,但教师却都很用心,自我约束力很强。

我国也历来重视大学教师的培训,经过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的大规模系统的培训,进入本世纪初,大学师资队伍不仅数量规模扩大,学历水平、年龄和学缘结构都有了明显的改善。在推进教师发展制度化的过程中,采取切实的措施,提升导师指导力是重要的方面。

第一,规范导师的遴选。选择什么样的教师当导师,一般有两种途径。一是审计制,在有学位授予权的相应学位点,对已有高级职称的申请者进行比较全面的审核,学历、职称、教学和科研能力、人品等符合条件的授予导师的资格。二是课题认可制,只要教师申请到课题就可以带研究生,如在美国,教授或是副教授,甚至是助理教授,有课题和经费就可以带博士生,导师用课题费作为奖学金,研究生参加导师的课题研究工作。我国从研究生培养初期就开始采取审计制,为了克服终身制的弊病,不少大学已实行每年审核,对达不到要求的,实行停招,这是保持导师队伍生机、提高导师指导力的必要措施。同时,高校也越来越注重课题认可制,没有课题的(视学科的不同)不列入上岗导师的行列,这对激励导师积极参与科研、把研究生带到学术研究的前沿是有积极作用的。

第二,抓好新任导师上岗培训。重点是让新任导师对指导研究生工作的流程、管理规范,以及导师的职责义务、研究生的义务和权利等有个比较全面、明确的认识。可以请有经验的优秀导师作介绍,让新导师了解如何与研究生沟通、应抓住哪些重要的环节、如何避免可能出现的问题等。

第三,建立健全“学术假”制度。导师指导力的提高有个发展的过程,需要教育领导管理部门、学校提供和创造合适的条件,并健全相应的制度和机制,使不同发展阶段的导师能根据自己的需要自主地得以发展和提高。如新任导师可能课题和经费不多,可给予补助,让他们多投入科研,提升研究能力。有条件的,让他们到国外先进的研究机构短期进修,或开展合作研究,接受新鲜的知识和学术思想。时间上采取“学术假”制度,经费上也要规定补助的办法。如条件不够,可以在国内进行访学,到重点大学、重点实验室和基地开展学习和研究,尽快接触学术研究前沿的东西,丰富指导研究生的资本。对成熟的导师,尤其是博导,要鼓励或者说是迫使他们在一定的时期内到国外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开展合作研究、短访讲学等,了解国际发展的前沿和潮流,扩大指导博士生的学术视野,明确研究的主攻方向,从而提高博士论文的创新水平。目前,实行“学术假”的必要性已经在一定程度上成为共识,也有了相应的条件,在操作方式上,需要通盘考虑,设计可操作的方案,如“学术假”的时间期限、方式内容、经费来源、考核要求等。

第四,加强师德建设,促进教学相长。我国有尊师重教的传统,历来重视师德,所以在教师的评价、晋升、奖惩中都有明确的要求,这当然是必要的。研究生导师主要从事高深知识的积累、传递、创新的工作,同时培养着已具有一定学术和研究水平的研究生,应当开展发展性评价。即并不是为了评出少数优秀和不合格进行奖惩的终结性评价,而是应当作为一种形成性评价,更关注导师专业发展的过程。

导师既是评价对象也是评价者,有知情、发言权,应当参与评价的整个过程,充分获得其专业发展的特点、进步、经验、问题和教训的反馈信息,及时改进指导方式,更加明确专业发展的方向和目标,达到导师与学术梯队、导师与学校共同发展的双赢结果。(作者系华东师大高教所所长、华东师大研究生院原常务副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