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府行政化和高校内部行政化
被访人员绝大多数为校级副职。调查共回收了82份有效问卷,其中部属高校28份,占34%;省属高校51份,占62%;市属高校3份,占4%;学校分布在17个省份。
通过小组讨论,高校领导普遍认为,高等教育行政化主要有政府过度干预高校内部事务,以及高校内部行政权力不适当地管理学术事务两种表现,并根据自己的工作经历,指出了很多具体的行为表现。笔者对这些行为做了归类,其中,政府行政化行为主要集中在事业发展规划、资源配置和管理高校三方面,高校内部行政化行为主要集中在机构人事等资源配置、重大事务决策民主参与和组织文化行为三方面。
为确定这些行为的普遍性,以及是否对高校发展产生影响,以便提出有针对性的政策咨询建议,问卷请高校领导对所罗列的所有行为作出判断。
有55人回答了这部分问题,如果将70%以上定义为“大多数认同”,则政府过度行政化行为在宏观管理、资源配置和高校内部管理三个方面都有表现,具体有:上级主管部门给高校下达具体发展指标、非专业出身的主管领导讲话对高校发展作出指示,以及上级主管部门决定高校的合并转三种行为,高校人事编制由政府决定,资源配置规则不透明导致“跑部钱进”现象,政府管理高校职称评审,政府审批学科点和专业点等政府行为,被大多数高校领导认同为过度行政化现象。并且,高校领导普遍认为这些行政化现象,确实影响了高校的发展。
对于高校内部的行政化行为,超过70%的只有高校内部行政部门要与政府相应部门对应设置,以及高校行政办事人员官僚做派两种被普遍认为是行政化行为。这或许是因为高校领导普遍将行政化现象的存在主要归因为外部环境有关,内省不足。但是,有超过60%的领导认为本校存在以下四类现象:各级管理者的行政级别与政府公务员对应;高校内部资源都由职能部门分配;由校长、职能负责人或院长担任校院学术委员会主任;高校的普通行政办事人员官僚做派;教授争相竞聘处级干部位置。
●政府过多行政干预造成延误与错位
高校领导们普遍认为,高等教育行政化实际是高等教育行政管理行为泛化的表现,高等教育需要行政管理,但不能方方面面都由行政说了算。去行政化,不是不要行政,而是去掉行政管理中不合理的部分。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高等教育需要更多的主动性,去为国家和社会提供专业的学术服务。而政府的过多行政干预,会使高校延误或错位应对市场不断变化的需求。行政化管理下的高校,其最严重的后果是遏制创新和创造力。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高校已经成为相对独立的发展主体,许多高校已经建立了各种社会资源共享关系和服务合作关系,为社会和国家作出应有的贡献。调查显示,大部分高校都建立了社会多方合作关系。如表1显示,参与调研的部属高校都与国内外学术机构、本地政府以及产业建立了广泛联系。地方高校在这些联系方面也毫不逊色,特别是在国际化和产业企业对接方面,也是全面地开放和主动。这都说明,我国高等学校贴近市场,贴近社会需要,已经成为普遍的主动行为。高校主动和积极地适应市场经济,需要相对独立自主的管理权限,来应对市场变化的需要;同时,内部也需要破除行政化的弊端,不断提高运行效率,为以创新为目标的学术发展服务。
这种主动适应社会发展的态势,还可以从高校所关注的发展评价中可以看出。当前评价高等学校发展的,呈现丰富和多样性,不仅有政府的评价,还有来自社会的排行榜、社会声誉口碑等无形的评价。调查显示,目前高校不仅看重政府和社会的一些正式评估,更看重市场口碑和声誉等无形评价。
表2显示,部属高校看重(以超过50%为重要性显示度)政府评价方式有:主管政府对学校的综合评价指标,政府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的评估,教学水平评估,国家级奖项。看重市场评价的方式有:校友的回馈、毕业生、生源市场、行业、国际学术声誉。
地方高校看重的政府评价方式有:主管政府对学校的综合评价指标,各级政府对办学水平的评估,国家级奖项,校友反馈,毕业生口碑,生源市场口碑。
显然,部属高校更看重学术水平的评价,地方高校更看重办学水平和质量的评价。并且,市场评价已成为高校发展的主要风向标,政府不再是唯一影响发展的指导主体。
在高校内部,实际上也正在形成行政权力和学术权力对学术事务决策的相对分工。调查表明,在高校内部,凡是涉及实际资源配置的学术事务,行政权力都占主导影响地位,而不涉及资源配置的学术事务,都基本由学术权力来决定。因此,高校内部的相对分权格局中,行政权力仍然是影响资源配置的主导力量。
表3说明,高等学校正在市场经济的大潮推动下,主动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服务功能。为适应这种功能需要,一方面高等学校需要合理的独立自主权,并且,市场对高校发展的评价也成为高校的动力。另一方面,高校内部的权力结构也在发生变化,专业化决策的权重越来越重,并且主导着高校的发展。
●当前一些去行政化途径有待商榷
高校领导对于减少行政化弊端的主要观点是,社会环境和政府行政化干预,是造成高等教育行政化的现象普遍存在的主因,但是当前一些去行政化的途径还值得商榷。去除行政化,首先是要减少上级主管部门的行政干预,给予高校相对明确的自主发展空间,而不是从高等教育行政层级的最基层——高校入手。
高校领导普遍认为,简单地去掉高校领导行政级别,会更加影响高校在社会上的影响力,是本末倒置的一种做法。问卷调查显示,有82.3%的校长认为应该保留校长行政级别。之所以保留校长级别,有73.5%的人认为学校对外交往到处都需要行政级别;有68.7%的人认为高校在参政议政中发声的需要;31.3%的人认为社会以官本位评价人的身份高低;31.3%的人认为,级别越高,可以接触到的信息越广;33.7%的人认为有利于为学校网罗社会资源。因此,可以说社会对行政级别的普遍认同度,是高校行政化的社会制度基础。在这种社会合法性机制的作用下,去掉高校的行政级别,无疑使高校失去了获取优质资源和占有社会话语权的对话通道。
对于去掉高校领导行政级别,用职业化替代的观点,问卷调查显示了这样的现实结果:仅有27%的领导认为,高校领导应该放弃科研;而有55%的人认为只要安排好,不会影响行政工作;但是,有62%的人明确认为高校领导可以从事科研,但是不能利用职务之便争抢学校资源。为以后保留退路的7%;可以从事,不能利用职务之便争资源的62%;利用职务之便的24%;领导什么好处都不想放弃的16%。这个结果表明,当前高校领导的职业化还没有形成替代行政级别的基础条件,也没有得到实际的执行主体——高校领导的共同认可。
●界定政府与高校之间的管理边界
去行政化的问题仍然需要从政府与高校关系切入。政府为了激发高校的办学活力,就必须给予高校相对自主的管理权力,高校也才能去除行政化的科层组织弊端,采取有利于服务社会培养人才的创新性组织模式。那么,首先,就需要明确政府与高校的关系。高校领导认为政府与高校之间的管理边界应该如何界定?根据问卷调查结果:
(1)涉及高校发展方面,有62.2%的领导认为政府应该评估学校办学水平;有47.6%的领导认为政府应该决定学校的使命及发展规划;有43.9%认为政府应该审批学校发展规划;有36.6%的领导认为政府应该规定学校设置、撤并;有34.1%的领导认为政府应该决定学校的规格层次和类型。而对校园规划、人事编制等,很少有人认为应该归政府负责。
(2)涉及高校资源配置方面,有76.8%的领导认为,政府要负责对高校的日常经费拨款;有53.6%的领导认为,政府应该负责学校的基础建设;而对教师职称评审、领导职数、学校内部二级机构设置、职称评定和学费水平,很少有人认为应该由政府负责。
(3)涉及高校内部领导和管理方面,78%的领导认为政府应该负责任命校长和书记;有39%的领导认为,政府应该任命学校副职领导;有21%的领导认为,政府应该负责学校的招生计划;其余关于学科发展特色、教材选用、发毕业证、发学位证、毕业生就业、教学管理、教师聘用及薪酬设计、专业设置、学位点设置、机构设置和招生等事务,都认为是高校自主管理范畴。
综上所述,高等教育行政化主要是指政府过度干预高校发展,以及高校内部过度行政方式管理两种现象。高等教育行政化更多地是一种社会通行制度的影响结果,而不是高等教育内部特有的现象。但是,由于高等教育学术特性,行政化确实影响了高等教育的有效发展,需要一定程度地规避这种影响。首先,政府要明确放权和授权,赋予高等学校明确的发展权力;其次,高校在竞争机制的驱动下,会自动地进行内部组织变革,将更多的专业学术事务交由学术权力来决策,保证资源配置有效地配置到有利于学术事务发展的地方。最后,高校应面对政府、市场和社会的需要,逐渐形成适应现代社会需求结构的现代大学治理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