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发改委网站消息,发改委日前表示,2016年是全面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教育领域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促进“十三五”开好局、起好步。
发改委表示,2015年是“十二五”的收官之年,也是《教育规划纲要》颁布实施5周年。教育领域坚持问题导向,锐意改革创新,提出了一系列重大教育改革举措,组织开展《教育规划纲要》中期评估,教育改革年度任务基本落实,重点改革任务取得突破,改革红利不断释放,呈现全面发力、纵深推进的良好态势。
首先,扩投入、补短板,促进教育公平共享。积极扩大学前教育资源覆盖面,2015年继续实施国家学前教育重大项目,中央财政下达学前教育专项奖补资金149亿元,中央预算内投资19亿元,进一步扩大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的覆盖面,重点解决连片特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留守儿童集中地区资源短缺问题。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75%,远超“十二五”规划《纲要》确定的2015年60%的目标。
大力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出台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专项督导办法,中央财政下达薄改计划专项资金330亿元、初中校舍改造工程60亿元,目前全国校舍建设已开工面积5689万平方米、竣工面积2727万平方米,完成设备购置159亿元。贯彻落实义务教育免费就近入学政策,“择校热”得到遏制。中央财政下达114.23亿元随迁子女教育奖补资金,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比例保持在80%,另有10%享受政府购买服务,全国29个省份、近8万名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参加高考。研究起草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工作的意见。扎实开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认定,目前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县已占全国的46%。
出台《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决定》,国务院召开第六次全国民族教育工作会议,对民族教育发展作出系统部署。积极稳步推进双语教育和内地民族班教育管理服务,2015年共招收各类民族班学生8万人。2015年特殊教育在校生新增4万多人,同时出台残疾人参加普通高考和研究生考试管理办法,为残疾人升学提供便利。
其次,强改革、建制度,提升教育质量水平。推进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40亿元,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成立全国高等职业院校创新创业教育联盟,印发推进集团化办学的指导意见,目前全国已建成1000多个职教集团,覆盖60%以上的职业院校、近3万家企业。出台《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和《职业院校管理水平提升行动计划(2015—2018年)》,深化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改革,切实增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
推动高等教育结构调整、质量提升。出台《统筹推进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总体方案》,进一步提升中国高等教育综合实力和国际竞争力。印发引导部分地方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的指导意见,明确办学定位、凝练办学特色,增强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能力。持续推进“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实施“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100所高校共规划硬件建设项目183项,超过一半项目完成建设任务并投入使用。“对口支援中西部部分地区普通高校招生协作计划”安排20万人,“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安排7.5万人,缩小地区差距、促进机会平等。
在“一市两校”(上海市、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综合改革试点基础上,部署指导各省(区、市)、部属高校综合改革,引领教育综合改革向纵深推进。健全教育督导体系,超过99%的中小学实现挂牌督导。
第三,稳基础、促开放,推动教育长远发展。出台《乡村教师支持计划》,以乡村教师为重点全面加强教师队伍建设。2015年,中央财政投入56.6亿元,招聘6万多名优秀高校毕业生作为特岗教师,国培计划培训乡村教师200多万人次。全面推开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明确建立统一的中小学职称系列,把教书育人工作实绩作为评价的重要依据。
加强教育经费保障,2015年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增幅10%,高于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3%的增幅。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构建城乡统一的中央和地方分项目、按比例分担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完善中央高校预算拨款制度,构建导向清晰、科学规范、强调绩效的拨款制度。完善学生资助政策,将中职学校和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补助标准由每年生均1500元提高到2000元。
加强顶层设计和系统谋划,研究制定关于做好新时期教育对外开放的若干意见,印发2015—2017年推进留学工作行动计划,推进中外合作办学和教育援外,围绕“一带一路”等国家战略,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发改委还表示,2016年是全面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教育领域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促进“十三五”开好局、起好步。
首先,加快推进中西部教育发展。出台和实施《加快中西部教育发展行动计划(2016—2020年)》,加强政策和项目统筹,缩小区域差距。制定加强教育脱贫的实施意见。研究制定少数民族双语教育指导意见。出台内地民族班改革和发展2016—2025年长远规划。
其次,推进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出台新型城镇化背景下统筹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的意见。深入开展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认定和监测复查。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标准化建设,改善农村学校寄宿条件,办好乡村小规模学校(含教学点)。深入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健全留守儿童教育关爱体系,加强留守儿童控辍保学。进一步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政策,落实和完善在当地参加中考、高考政策。
第三,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制定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实施意见及攻坚计划,重点支持中西部贫困地区、民族地区提高普及水平。研究制订逐步分类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免除学杂费、率先从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普通高中免除学杂费相关政策。
第四,推进高等教育分类指导、分类管理。出台“十三五”高等学校设置工作的意见,推动修订《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改进高校设置宏观调控。探索建立高校分类体系,加快推进分类管理。鼓励具备条件的普通高校向应用型转变。制定优化高校专业结构、加强本科专业设置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建立国家调控、省级统筹、高校自主的专业设置管理机制。
第五,支持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出台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意见,完善相关配套文件,鼓励社会力量和民间资本提供多样化教育服务。
第六,系统谋划“十三五”教育改革发展。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落实五大发展理念,以提高教育质量为主线,编制出台《国家教育事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研究提出“十三五”期间拟实施的重大教育工程项目。
第七,研究制订《中国教育现代化2030》。立足“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以教育现代化为主题、以2030年为重要时间节点,研究制定加快教育现代化的远景规划,明确推进的战略目标、举措和路径,确定教育现代化的时间表、路线图。